(相关资料图)
1、《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法院不受理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20年提起的房地产诉讼,以及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的其他诉讼。
3、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就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间。过了这个期限,当事人就失去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以上就是【行政诉讼时效多长时间,行政诉讼时效的概念】相关内容。
关键词: